实验室三废系统处理的原则


  在实验室建设中,三废系统工程是非常重要的,部分的废弃物会以某种形式危及人们的健康,造成环境污染。博泰小编带大家了解实验室三废系统废物处理原则有哪些。

一、毒气排放

1、少量毒气:可通过通风设备排出室外,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,使排出的气体遇到空气稀释。

2、大量毒气:必须经过吸收处理,然后才能排出,如氮、硫、磷等酸性氧化物气体,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,使其被吸收后排出。

二、有毒有机物

1、浓度高量少:对于某些数量较少,浓度较高的有毒有机物可于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,生成二氧化碳和水。

2、高浓度废酸、废碱液:要经中和至近中性时排放。对于含有少量被测物和其它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液应回收再用,用于回收的废液应分别用洁净的容器盛装,同类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,以便于回收某些组分,浓度低的经适当处理达标即可排出。

三、剧毒、易燃、易爆药品的废液

其贮存应按相应规定执行。废液应避光,远离热源,以免加速废液的化学反应。贮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,标明种类,贮存时间等,贮存时间不宜太长。

四、根据废弃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点

1、废液:应用密闭容器贮存,禁止混合贮存,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。

2、容器:应防渗漏,防止挥发性气体逸出而污染实验室环境。通常从实验室排出的废液,虽然与工业废液相比在数量上是很少的,但是由于其种类多,加上组成经常变化,所以最好不要把它集中处理,而由各个实验室根据废弃物的性质,分别加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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